序号 |
事项名称 |
项目分类 |
抽查依据 |
抽查主体 |
检查人员 |
抽查对象 |
抽查内容 |
抽查比例 |
抽查频次 |
抽查方式 |
1 |
财政支出检查 |
行政政法类支出检查 |
1.《预算法》第五十七条、第八十八条。
2.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69号)第十六条。
|
行政政法处、监督局 |
行政政法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行政政法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1.预算编制、执行、调整和决算情况。
2.有关财政支出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。
|
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支出,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%的比例抽取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教科文类支出检查 |
教科文处、监督局 |
教科文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教科文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社保类支出检查 |
社保处、监督局 |
社保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社保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农业类支出检查 |
农业处、监督局 |
农业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农业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经建类支出检查 |
经建处、监督局 |
经建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经建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涉外类支出检查 |
涉外处、监督局 |
涉外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涉外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金融类支出检查 |
金融处、监督局 |
金融处、监督局工作人员 |
金融口预算单位,管理、申报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|
2 |
财政收入检查 |
|
1.《预算法》第八十八条。
2.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三条。
3.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69号)第十六条。
|
税政处、非税收入管理局、综合治税办、监督检查局、预算处 |
税政处、非税收入管理局、综合治税办、监督检查局、预算处工作人员 |
预算收入征收、管理部门和单位,税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,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 |
1.税收收入、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、管理情况。
2.有关财政收入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。
|
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各项收入,按照资金规模不低于5%的比例抽取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3 |
资产检查 |
|
1.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第六条
2.《企业财务通则》(财政部令第41号)第六十九条。
3.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69号)第十六条。
|
资产处 |
资产处工作人员 |
事业单位、企业 |
1.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。
2.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情况。
|
结合财政收支、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和当年检查计划,确定抽查比例。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4 |
会计检查 |
《会计法》执行情况检查 |
1.《会计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。
2.《注册会计师法》第五条。
3.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69号)第十六条。
4.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第四十三条。
|
会计处 |
会计处工作人员 |
省直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;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|
各相关单位执行《会计法》、《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
|
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抽取比例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,每年不少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20%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|
监督检查局 |
监督局工作人员 |
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检查 |
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行业自律检查 |
注册会计师协会 |
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 |
5 |
政府采购检查 |
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|
1.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十三条、第五十九条。
2.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。
|
政府采购办公室 |
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 |
采购代理机构 |
代理省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|
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%-30%(近三年内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重复检查)。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6 |
资产评估监督检查 |
资产评估行业检查 |
1.《资产评估法》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条。
2.财政部制定出台的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。
|
资产处 |
资产处工作人员 |
资产评估机构 |
资产评估机构执行《资产评估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情况 |
对资产评估机构抽取比例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。 |
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 |
评协秘书处 |
评协秘书处工作人员 |
7 |
财政票据检查 |
|
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70号)第三十七条。 |
非税收入管理局 |
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人员 |
使用财政票据的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|
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|
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% |
每年1次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
8 |
农业综合开发 |
|
1.《预算法》。
2.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4号)第六条、第四十四条。
|
农业开发办公室 |
农业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 |
地方各级农发机构及项目 |
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 |
1.至少抽查全省1/2市的市级农发机构。
2.在被抽查的各市中,抽查不超过10%的县级农发机构,最少不少于2个。
|
每年一次 |
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