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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工作职责

文章来源:    日期: 2016年09月06日   【字号:

  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系综合派驻纪检机构,监督单位包括省财政厅、省金融工作办公室(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)。监督重点对象是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。主要职责是: 

  1.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。 

  2.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、选拔任用干部、加强作风建设、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。 

  3.经省纪委批准,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;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。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、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,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。 

  4.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。 

  5.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提出问责建议。 

  6.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,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,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视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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