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。”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《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明确提出在13大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。
《意见》要求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,在能源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环境保护、农业、林业、科技、保障性安居工程、医疗、卫生、养老、教育、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,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。其中,在能源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环境保护、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,按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《意见》指出,PPP模式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,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,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。
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认为,给PPP模式插上政策助力的翅膀,完全可以达到“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”这样一个目标。
与此同时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日前获悉,国家发改委将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举措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。
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表示,目前,投资司正在梳理总结鼓励社会投资相关政策的进展情况,与此同时,正在推动部门抓紧出台《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》的配套文件,督促地方尽快出台实施细则。研究出台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,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,充分发挥政府投资“四两拨千斤”的引导带动作用。
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了解到,实际上,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从去年下半年开始,国家发改委迅速行动,积极地推广PPP模式,如在《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》中,用单独的部分对建立健全PPP模式推进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这一文件也首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名义对推行PPP模式进行系统性阐释。
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印发了《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。
“去年我国已经推出80个首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项目,这些项目目前来看开工进展顺利。”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,下一步,国家发改委将主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:一方面是抓紧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,另一方面是发布PPP方面的典型案例,加强案例的指导。
《意见》指出,对符合条件的“走出去”项目,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。依托各类产权、股权交易市场,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、规范化、市场化的退出渠道。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,引导金融机构正确识别、计量和控制风险,按照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。(左永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