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关于批准张志芳等6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财政部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5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张志芳等6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,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。请你所接文后,于
附件: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
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17年12月26日
附件:
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
河北勤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张志芳
河北瑞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高纪波 陈 沫 赵 丽
河北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郝静敏 李新霞